目 录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日喀则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日喀则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督促被监督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被监督部门(单位)的监督责任。检查被监督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
2、经市纪委监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被监督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被监督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犯党纪国法的案件。负责调查被监督部门(单位)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级及以下干部违犯党纪国法的案件。受理对被监督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被监督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3、对被监督部门(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题建议。
4、承办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纪检监察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二部分
日喀则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2020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日喀则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度日喀则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37.07万元,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为137.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37.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12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2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日喀则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37.07万元。
其中:行政运行收入为10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13.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2.5万元;住房公积金收入为10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为0.08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为0.58万元;财政对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为6.67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日喀则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支出为137.07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为122.15万元,(包括人员基本工资为21.67万元、津贴补贴55.47万元、奖金6.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67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障缴费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7万元,住房公积金1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为5.6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休假探亲费、食堂伙食补助,应休未休补助和独生子女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92万元,(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2.04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8.46万元、工会经费1.67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万元)。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日喀则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无相关“三公”经费开支。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度日喀则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37.07万元,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为137.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37.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12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2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一)2020年度日喀则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37.07万元。
其中:行政运行收入为10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13.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2.5万元;住房公积金收入为10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为0.08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为0.58万元;财政对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为6.67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0年度日喀则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支出为137.07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为122.15万元,(包括人员基本工资为21.67万元、津贴补贴55.47万元、奖金6.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67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障缴费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7万元,住房公积金1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为5.6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休假探亲费、食堂伙食补助,应休未休补助和独生子女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92万元,(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2.04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8.46万元、工会经费1.67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日喀则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14.92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日喀则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无相关国有资产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0年,派驻民政纪检人员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加快资金运行效率,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简化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全面完善项目绩效指标值、设定项目绩效年度与整体目标、提交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书,进一步规范了整体预算,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抓好项目支出,设定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4、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管理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6、办公经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