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政府信息公开

日喀则市儿童福利一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

日喀则市儿童福利一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

(部门整体预算需要公开,如有二级单位,则机关预算也需要单独公开、二级单位预算也需要单独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儿童福利一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日喀则市儿童福利一院部门(单位)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日喀则市儿童福利一院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儿童福利一院(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有关部门关于孤儿及弃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对申请入院孤儿及弃婴身份审核和身体状况检查,办理入院手续;负责孤儿及弃婴的收养、监护、医疗、康复、教育、托管等服务工作;承担入院孤儿的管理与教育,负责联系、协调孤儿入学教育,负责编制孤儿及弃婴的衣、食、住、医疗、教育及管理人员的财政预算,申请经费,承担日常财务管理;负责建立儿童福利院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对入院孤儿及弃婴的档案管理;接收社会各界对儿童福利院的捐助,向市民政局提交捐助资金使用意见。

二、机构设置情况

日喀则市儿童福利一院为日喀则市民政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9名,其中科级领导指数2名,其他人39名。为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三、人员情况2024年在编人员48人,其中管理正科1名,管理副科1名,事业人员6人,其他39人,其中1名事业人员2024年7月份退休。


 三、预算构成

本单位是日喀则市民政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日喀则市儿童福利一院,为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日喀则市儿童福利一院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日喀则市儿童福利一院2025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1420.2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6.1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24.04;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9万元、其他支出224.04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 1420.23 万元,同比增加405.53 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小孩活动经费、二是政府购买人员工资按照自治社会平均工资执行,人员经费增长。其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6.19万元,占84%;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4.04万元,占16%。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1420.23万元,同比增加40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63.21 万元,占 22  %;项目支出  932.98 万元,占  78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420.23 万元,同比增加  405.53 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小孩活动经费、二是政府购买人员工资按照自治社会平均工资执行,人员经费增长。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1196.19  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6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3.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8.39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196.19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181.49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工资和社保均有所提高,增加活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例如: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196.19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64.7  万元,占  97 %;卫生健康支出 13.1  万元,占 1  %,住房保障支出18.9  万元,占 2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 10  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类)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预算数为 24.22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  2.2 万元,减少 8   %。主要是福利一院一名职工退休。

3、社会福利(类)儿童福利(款)预算数为 86.44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  8.1 万元,减少 8   %。主要是福利一院孤儿人数比上一年减少54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款)预算数为696.98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7.74万元,减少16.5   %。主要是福利一院孤儿人数比上一年减少54人、退休一人。

4、卫生事业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3.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38万元,增加2   %。主要是福利一院2025社保基数有所调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数为1.44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18万元,减少11   %,主要是福利一院2025社保基数有所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8.39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7万元,减少8   %。主要是福利一院一名职工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63.21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236.94  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235.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6.15万元、津贴补贴104.15万元、奖金13.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4.2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6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91万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5万元(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8.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35万元、医疗费补助1.54万元)。

公用经费  27.28 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6.28万元(办公费3.31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1.31万元、差旅费2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6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11.98万元)、工会经费3.0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万元(残保金 )。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0.0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车运行费  10.06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 8  万元,增长  75   %,主要原因是三辆校车及一辆生活用车。

2024年因公出国(境) 0  个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0  量,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部门(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部门(单位)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单位)机关  1 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7.28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3.07  万元,增长  11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社保基数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例如:截至2025年  3 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5 辆,其中, 0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校车、生活用车、送餐车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 0 辆车进行更新购置0。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例如: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7个,资金1420.23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711.12万元,地方资金709.11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5个,分别是(项目名称福利院孤儿生活补助 ,资金 86.44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6%;项目名称福利院运行经费和人员工资 ,资金450.1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31.7%;目名称福利院冬季取暖费 ,资金 2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项目名称三大节日慰问资金,资金1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7 %,活动经费资金16.6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政府债务情况。(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福利一院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1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