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民政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部门整体预算需要公开,如有二级单位,则机关预算也需要单独公开、二级单位预算也需要单独公开)
2025年3月 17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日喀则市民政局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日喀则市民政局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市委具体安排,把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建设区域副中心城市和面向南亚开放的中心城市,扎实推进基本民生保障、边境地区行政区划设置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标准、制度,汇通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民政领域相关制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社会救助政策措施; 拟定全市社会救助配套措施,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
(四)负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落实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设立、撤销、更名等的审核及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负责市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审核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地名标志的规划化设置。
(六)贯彻落实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促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具体措施、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具体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创新边境地区的城乡养老服务模式,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级养老服务体系。
(九)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具体措施,健全农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依法行政,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市民政局要高度重视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工作,持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引导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促进民政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十七)有关职能分工。一是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具体措施,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承担全市老龄工作的统筹协调事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制定医养结合方面具体措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日喀则市民政局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和老年服务科。
纳入本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日喀则市民政局本级、日喀则市儿童福利一院、日喀则市儿童福利二院。
第二部分
日喀则市民政局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1.部门整体预算表应包括机关和所有二级单位的汇总预算;2.部门机关的预算应单独公开;3.部门所属二级单位的预算也应单独公开)
第三部分
日喀则市民政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8111.7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1.09万元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3040.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3.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45万元和其他支出3040.65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8111.74万元,同比增加2453.7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增加对儿童福利和老年福利资金的支出。其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1.09 万元,占 62.5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40.65万元,占37.5 %。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8111.74万元,同比增加2453.7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增加对儿童福利和老年福利资金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2004.27万元,占25%;项目支出6107.47 万元,占 75%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8111.74万元,同比增加2453.7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增加对儿童福利和老年福利资金的支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5071.09 万元、政府性基金 3040.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3.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45万元和其他支出3040.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71.0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24.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等有所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例如: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71.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万元,占比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3.12万元,占比95.1%,卫生健康支出107.72万元,占比2.1%;住房保障支出135.45万元,占比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 4.8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4.8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047.2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7.58万元,下降6.06 %。主要原因是压缩资金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25.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3.38万元,减少67.5 %。主要是规范功能经济科目,减少一般事务。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预算数为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万元,减少50 %。主要是地名标志牌损坏减少,管理维修成本降低。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预算数为10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8万元,增加100 %。主要是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将老人寿星健康补贴划转至民政行业。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673.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5.47万元,增加12.63 %。主要是下属机构相关资金开支有所增加,部分下属机构的经费纳入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80.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2万元,增加0.8 %。主要是社保基数根据去年工资情况予以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50.9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42万元,增加148 %。主要是此经费属于职业年金做实经费,2025年有5人符合退休条件。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 社会保险补贴(项)预算数为24.9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96万元,减少3.7 %。主要是公益性2人退休,目前未有新增公益性人员。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预算数为62.2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67万元,增加14.35 %。主要是公益性2人退休,目前未有新增公益性人员。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预算数为1578.3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8.35万元,减少7 %。主要是根据民政局工作运行情况,调整部分功能科目。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预算数为945.3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89.03万元,增加269.07 %。主要是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等各项儿童福利资金均纳入预算,确保应纳尽纳。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预算数为77.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31.64万元,减少75 %。主要是殡仪馆第三方运行,经费开支按照合同进度拨付。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预算数为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万元,增加100 %。主要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经费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调整功能科目。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预算数为40.0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21万元,减少35.65 %。主要是流浪乞讨人员逐渐减少,开支减小。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64.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6万元,增加1.67 %,事业单位医疗(项)22.23万元,主要是社保基数有所调整。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11.1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29万元,减少2.5 %。主要是公务员人员调动有所减少。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预算数为9.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36万元,减少3.5 %。主要是部分人员机构改革调出和退休。
1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35.4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7万元,增加0.8 %。主要是社保基数有所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例如: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004.26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91.67万元,主要包括:一、工资福利支出1716.31万元:基本工资303.38万元、津贴补贴789.59万元、奖金9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80.0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0.9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6.6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1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27.5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49万元、住房公积金135.45万元;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5.36万元:生活补助62.21万元,医疗费补助12.3万,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5万元。
公用经费212.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95万元、手续费0.23万元、水费5.48万元、电费5.86万元、邮电费4.36万元、差旅费20.1万元、维修(护)费3.4万元、会议费0.25、福利费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56万元、工会经费24.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1.8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6.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76.36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 31.8 万元,增长71 %,主要原因是 项目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预算,如福利院校车和救助站殡仪馆车辆开支 。
2024年因公出国(境) 0 个团组、 0人,公务用车购置 0辆、保有0 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0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例如: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3040.6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2990.65万元,主要原因:增加福彩公益金对儿童福利和老年事务的资金开支。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无“三公”经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例如:2025年日喀则市民政局3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2.5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78万元,增加14.4%。主要原因是 人员工资和社保均有所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例如: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72.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23.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48.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例如:截至2024年 12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3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其他用车 2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校车、殡仪馆车等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 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83个,资金8111.74 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项目2个,分别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和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3个,分别是(项目名称社会救助购买服务项目,资金342.99万元;两新组织党员活动经费项目,资金1.5万元;老年活动中心采购安装设备,资金50万元;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未保中心运行经费,资金10万元;审计费10万元,乡乡通系统服务费4.8万元;地名标志管理经费10万元;困难群众节日慰问经费2.54万元,日喀则市殡仪馆运行经费205.55万元,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经费28.6万元,老年活动中心运行经费20万元,福利两院的福利院生活费项目和福利院运行经费及人员工资项目)。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无
(六)政府债务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